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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开展"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1-01    点击量: 902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2019年11月1日有关会员发出(2019)浙安健协秘字第14号通知开展2019年度报告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工作。

通知指出,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绝缘鞋、防护手套、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多年来在服务贸易型企业中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国家法规标准对合规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颁发证书,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放心购买、安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风险提供服务,成为用人单位采购、招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的重要参考,具有较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我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7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9﹞35号),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确保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积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2019年9月8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取消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通知要求获得“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的会员企业根据协会的相关规定,开展2019年度报告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工作。

1、填写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2、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经营产品汇总目录(附件2);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4、参加协会组织的2019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培训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于20191231日前以快递寄送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1,电话:0571-56787128,邮编:310009)。

如还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同时交纳,可电汇至协会(单位名称: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帐号:1202027609900045156),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