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规定,为适应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需求,推动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及相关产业的技术和管理进步,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服务,提升行业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保障能力,逐步建立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体系,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化管理,我会制定了《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doc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