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正确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国际上公认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有效措施之一。
近几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健康司在执法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中发现,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企业根本不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的即使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但质量较差,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还有的劳动者不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的各类伤亡事故占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总数的16%,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亿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二、活动内容
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围绕着政府部门的目标和要求,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的同时,发挥地方平台的优势,为用人单位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提供服务,为用人单位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服务,保存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查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服务,为用人单位储存保管劳动防护用品提供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应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维护、检修等服务。帮助用人单位提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水平。
运用协会微博等互联网手段,积极发挥专家组成员的作用,进一步普及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选择和使用知识,使其起到有效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三、活动范围
凡在浙江省内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协会将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参加。
愿意参加活动单位请将企业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主要经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安全标志证书等报送协会秘书处(邮箱:1055370631@qq.com,电话:0571-56787128,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号,邮编:310009)。
四、活动时间
定于2016年5月启动,整个活动至8月底结束。
五、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协会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将予以表彰。
六、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发出倡议,活动信息将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参加活动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主要经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安全标志证书等向社会公布。
协会将根据活动进程,召开交流会,推广优秀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