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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换发证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 2015-01-05    点击量: 1661
    日前,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2015-2016年证书换发工作刚刚结束,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协助政府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管,为经营单位提供资质证明,为用户和从业人员放心购买、安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便利,促进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劳动防护用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是预防职业危害和职业病、保护人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生命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安全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与职工安全保障和权益密切相关,越来越受到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视。201412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体责任;201112 31日起施行的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强化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责任。

    浙江省处于长三角经济带,民营经济发达,根据有关部分统计数据显示,20144月我省共有各类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总数答330万家,占全部企业数的99.8%,吸纳就业人员1800多万人,占全部企业职工总数的85%以上,其中85%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和职工分布在县域的街道和乡镇。中小微企业成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用户。中小微企业中有非煤矿山资源开采、小化工、服装加工、皮革制造、电镀业、船舶修理、竹制品以及当地民生需要的加工与利用型生产经营企业,多为高危行业企业。而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缺少专业知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往往不符合要求,起不到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作用的状况普遍存在。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又通常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是初中文化,生产安全知识相当匮乏。

    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成分复杂、分布广泛、规模差距大,技术水平差距大,且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离开中心城市较远。市场的多层次,需求的多样化使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己去覆盖成本较高,经销商主导着劳动防护用品市场的物流,流通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终端用户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劳动防护用品流通领域从计划经济年代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发初期实施定点经营,再到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放开经营。数十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营模式已彻底改变,取而代之是不断发展起来的多种形式并存的经销模式和遍地开花的经销网络,极大地推动了劳动防护用品产业的发展。目前,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渠道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商店(公司)、专业市场和网络商城等,在各种商业渠道中,由于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比较多、品种比较复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购买时不容易鉴别质量的优劣,通过劳动防护用品商店(公司)仍是最主要的渠道,大约占80%左右。但迅速发展的劳动防护用品流通领域出现了不少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仍整体水平较低、经营规模偏小、管理水平不高,专业技术欠缺。同时,部分企业追求短期经营利润,忽视企业长远经济利益,处于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的竞争状态,存在着无证生产、无证经营、无序竞争等问题,总体水平急待提高。更有的企业见利忘义,销售低劣品质、假冒名牌的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证书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为一些企业制造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一些普通商品摊点也在混杂经营劳动防护用品,而经营者对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一窍不通,在一部分网上商城和专业市场,现象尤为突出。使用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假冒伪劣产品所引发的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时有发生。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流通领域的行业自律管理,从制度上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的准入,提高劳动防护用品流通企业的准入门槛,通过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的进货备案,可以及时掌握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动态,有助于协助政府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控和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流通领域,为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放心购买,安全使用提供便利。

    二、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政府不再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点经营许可管理,而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来协助政府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控。自2009年开展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工作试点以来,获得了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逐步被社会接受和认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招标中指定参加投标的流通企业需要提供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优先采购持证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也成为了会员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的资质证明,越来越多的经营企业要求获得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

    为了搞好该项工作,协会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备案规定》,要求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应将供货企业的工商资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报送协会备案,有质量疑问的产品还须经浙江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备案的单位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每年向协会办理年检报告,报告企业年度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管理情况,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增减项目,补充相关产品质量管理等资料。对在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抽查或行业开展的质量检查中,如有违反规定条件的,经教育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在行业内部暴光。对会员单位积极引导他们签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在经营中不销售三无产品、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证书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向用户单位出具证明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这些举措为企业和劳动者在采购招标中放心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便利。

    协会还通过《浙江劳保用品通讯》和协会网站,及时将质监、安监和工商等政府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查结果通报给经营单位,坚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证、有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合格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和支持下,经过近年来的行业实践,协会以行业自律形式开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备案,建立和健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档案,严把进货关,是协助政府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控,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流入市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有助于增强行业对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为了认真做好2015-2016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换发证工作,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于20146月在《浙江省劳保用品通讯》第4041期刊登了《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开展考核换发证》和《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换发证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要求已经获得2013-2014年证书的45家会员企业开始办理换证工作及接受新会员企业的申请。20141026日举行的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通过了工作实施意见,本次换证采用分项考核评分的方法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不得低于75分。各单项分不得低于该项额定分的60%。考核从经营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管理和安全卫生条件等四方面进行评分,经营单位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场地和仓库,有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经营的相关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和经营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业务应比较熟悉。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能较好的落实。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仓库管理规范等。

    根据时间安排,1115日前,协会组成质量检查组以抽查的方式对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工作,协会秘书处组织人员深入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等地的流通企业进行评分。总体上,大部分企业都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管理制度,专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及入库商品的验收;人员素质较高,有的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安全注册工程师资质,有的参加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许多企业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浙江省经销商;许多企业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防护解决方案;加强配送能力,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送到用户手中。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每家经营单位平均供应安全帽8900顶、安全带900条、安全网180片、安全鞋14000双、耳塞和耳罩92000副、职业工作服15500套、防火阻燃工作服180套、耐酸工作服390套、防静电工作服1300套、食品靴790双、防水和耐酸碱靴4200双、纱和布手套423000副、电绝缘鞋和靴4560双、防尘口罩158000只、防毒口罩75000只、防护眼镜和面屏13700副、防护服5300套、浸塑手套35000副、耐油鞋和靴1380双。

    在完成检查考核后,从1116日起,合格的企业换发2015-2016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铜牌和专用章,新单位的申报和发证工作同时进行。20141228日,完成第一批流通企业的换发证工作,全部证书的单位名称、证书编号、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和联系方式等都在协会网站(www.zjosh.org)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备案企业的范围,通过更多的企业的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协助政府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净化劳动防护用品的交易环境,将优质劳动防护用品送到每一个劳动者手中、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