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安健协秘字第3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第一届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已于2013年年9月届满,协会于2013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第九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换届选举办法,换届工作于即日起正式启动,换届选举拟在2014年4月底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时进行,现将“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会员单位于2013年11月3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0571-56787128)、电邮(zjsafety_wang@163.com)方式回传至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为了规范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的组织程序,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体现民主办会的思想,根据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协会理事会理事单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单位实行等额选举。首先由会员单位进行推荐和自荐,协会秘书处推荐,候选理事单位认可并经公示后,再由理事会确认为候选理事单位,最后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为理事单位。
三、协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首先由会员单位提出申请,经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人选建议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秘书长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人选建议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四、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五、选举协会理事会理事单位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单位代表出席方可进行,并经到会会员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
六、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的代表出席方可进行,并经到会理事单位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当选。
七、协会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在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会秘书处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理事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八、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理事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候选理事单位推荐情况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九、本选举办法须经半数以上会员单位同意方可实施。